关于公布首批列入南宁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法律中介机构名单的公告 |
为规范我委和所出资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服务的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国资发〔2008〕2号)要求,我委决定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经研究决定,首批进入南宁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法律中介机构共26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所出资企业需聘用法律中介机构的,必须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我委将制定相关审核办法,对进入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法律中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列入南宁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法律中介机构名单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中介机构 名单 公告
南宁市国资委党政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
首批列入南宁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
法律中介机构名单(26家)
1. 创想律师事务所
2. 广合律师事务所
3. 同望律师事务所
4.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5. 远东律师事务所
6. 欣和律师事务所
7. 王莹文律师事务所
8. 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9. 金和泰律师事务所
10. 欣源律师事务所
11. 祥泰律师事务所
12. 中司律师事务所
13. 民族律师事务所
14. 纵华律师事务所
15. 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
16. 刘晰律师事务所
17. 正权律师事务所
18. 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19. 金卡律师事务所
20. 金中大律师事务所
21. 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22. 胜涛律师事务所
23. 广西永翰律师事务所
24. 智森律师事务所
25. 伟宁律师事务所
26. 信德嘉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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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航律师编辑 |